【知识课堂】一文读懂版权登记(上):是什么、为什么、哪些作品可登记

什么是版权登记?

版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利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

为什么要版权登记?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一旦完成,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依法享有版权(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由于在实践中通常会出现权利状况难以判断、权利状态不够清晰的问题,不利于权利人保护和行使权利,为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著作权人应及时进行作品登记。

(一)作品版权登记能够帮助著作权人确定和明确著作权的归属,避免著作权纠纷。

 

(二)作品版权登记在著作权人被侵权需主张自己的权利时,登记的事项可作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明。

 

(三)作品版权登记在授权时,登记的内容可以作为拥有权利的证明,有利于版权交易的进行。

 

换句话说,就是给自己创作的作品办了一张“身份证”,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登记证明可作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帮助著作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哪些作品可以进行版权登记?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可进行作品登记,主要包括:

 

(一)文字作品

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二)口述作品

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

杂技艺术作品

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五)摄影作品

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六)视听作品

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

作品。图形作品

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是指包括软件的源代码、文档和其他相关材料。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

成果

是指除作品本身的成果之外,所产生的其他因为作品而产生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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